导读:
拘留所探视规定每周一般低于两次,依据法律规定,前往探视的时间不能超越两次,并且每次前往探视的人数要在三人以下,会见的时间为半小时。拘留所的天数应当是从进入拘留所当天开始计算。
1、拘留所探视规定每周可几次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实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探视时,可以携带平时用品和食品,其他的东西一律不能携带给被处罚人。
《拘留所条例推行方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职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准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地区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低于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低于3人,会见时间低于30分钟。有特殊状况需要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2、拘留所的天数如何算
拘留所的天数是按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实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人的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实行到第2日即为1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实行的最长低于20日。
3、看守所与拘留所是一个地方吗
不是一个地方。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不同如下: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合,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较大不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实行。对抗拒实行的,可以用约束性警械。